2月11日10时,滨城区市东办事处赵某因车况存在问题与市区某汽车品牌4S店发生争执,遂纠集亲戚朋友共20余人、10余辆车,在4s店门口拉横幅,封堵大门。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马上进行调查取证,并积极地对聚众人员进行劝阻教育。但赵某等人拒不配合、一意孤行,其行为严重影响了4S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群众购车、保养车辆的正常进行,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民警随即依法将现场违法人员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审讯,聚众闹事人员均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主要组织者赵某、贺某、王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对周某、杨某处以行政罚款二百元。
随着社会发展所引发的各类纠纷不断出现,以个人意志为中心、采取极端方式、一意孤行、违规违法、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适得其反,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合理的渠道、合法的程序去解决问题才是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