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王先生:我是一名在滨州务工的外来人员,听说外来人员需要办理暂住证,但不知道暂住证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孙义远:按照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准备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下列人员,应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并申领暂住证。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雇用的临时工;
外地企事业单位驻本地机构的人员;
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
其他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需要申领暂住证的其他人员。
办理暂住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暂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2)出租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雇主的有关证明。
二、市民小杜:我是滨州当地人,在外地上大学,现在大学毕业了,想把户口迁回滨州,具体需要什么步骤?
孙义远:眼下正是大学生毕业、就业时节,每年的这个时候有很多大学毕业生到我们所里了解有关落户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我需要分几种情况详细说明一下。
第一,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办理。
第二,毕业生户口在原籍的,凭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单位录用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三,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所在派出所凭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办理;对回原籍不在同一派出所落户的,拟落户地派出所凭身份证或其他资料能够认定为从本县、区迁出的,可直接将户口落到父母原籍处。
第四,毕业后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本人仍在我市就业的,凭劳动合同、过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回原籍、不在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的,拟落户地派出所凭身份证或其他资料能够认定为从本县、区迁出的,可直接将户口落到其父母原籍处。
三、市民李女士:我家是滨州邹平的,现在在滨州买房子了,想把户口从邹平迁到滨州市,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孙义远:随着我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开始到滨州落户。按照规定,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落户。
申办手续包括:入户申请或单位证明信;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外迁入的需开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办理整户迁移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