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杨晨) 男子帮人讨要工钱,竟然将讨来的2000块钱据为己有,吃喝玩乐挥霍殆尽。警方调查才发现,男子已经用类似手段实施诈骗多起。
在济南一家公司打工的小李,被老板拖欠了4500多块钱的工资,2011年6月份,他到在济南开烧烤店的舅舅那里帮忙时,无意间与在店里打工的东北人冯某聊起此事,冯某答应帮助小李讨要拖欠的工钱。
7月初,冯某找到小李打工公司的老板,谎称自己是小李的舅舅,威胁公司老板“若不还钱后果自负”。老板当即打了借条,称最晚7月8日还钱。其间,冯某在小李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威胁催促公司老板还钱。7月8日,公司老板因为没有小李的联系方式,便打电话给冯某,称手头上只有2000块钱,能否先还这些。冯某以小李舅舅的名义迅速将钱取走,随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7月10日,小李找公司老板要钱,才知道已被人取走2000元,随即报案。市中区公安分局经二路派出所接报案后,找到小李公司老板,让其以还剩余钱为由将冯某约到市中区某宾馆。11日,民警待冯某出现时迅速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冯某,42岁,黑龙江人。冯某如实供述了他冒充小李舅舅领取工资后私自挥霍的违法事实。目前,冯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民警了解,冯某已用类似手段实施诈骗多起。
若市民有遭遇类似案件,被骗钱但没报案的,请与市中公安分局经二路派出所周所长联系,电话:85084651,以便警方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