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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贼”偷车内物品不坏锁
5个月作案20余起,盗得30余万元财物
  • 2011年07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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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等人盗窃的财物价值30余万元。(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见习记者 蓝娜娜 本报通讯员 李旭东

    不损坏车锁,就能轻易打开车门盗出车内财物,胶州的张某和两名同伙用自制的金属工具盗窃车内财物,每次都选择高档的小区和停车场,挑选奥迪、帕萨特等高档轿车行窃,5个月的时间内,张某等人连续盗窃20余次,涉案金额达到30余万元。近日,市北警方在胶州张某的老家将其抓获。

    误上贼船,男子专偷高档车

    张某是胶州人,今年2月,朋友老雷找到他,称要一起合伙赚钱,并请他当司机。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的张某听说后,立刻答应下来。之后,张某同老雷及另外一个同伙租用轿车作为代步工具,在胶州与青岛两地,专门寻找停靠在宾馆门口、社区停车场、海边高档社区的奥迪、帕萨特等高档轿车,盗取车内物品。

    “第一次偷东西之前,不知道老雷让我偷东西。后来我们偷了几次都没有被抓,就继续干下去了。”张某说,自己刚开始偷东西还曾担心被抓,但时间一长,就产生侥幸心理,与其他两人继续偷下去。据张某供述,一开始他与其他两个同伙是在胶州作案,后来慢慢转向了青岛,城阳的一些高档小区、宾馆门口和海边的高档社区更是他们盗窃的重点区域。他们专门寻找奥迪、帕萨特等高档轿车,使用自制金属盗窃工具,不损坏车门锁就能打开车门盗窃车内财物。

    作案5个月,窃得财物30余万元

    记者从合肥路派出所了解到,张某等人自2月份以来,先后作案20余起,窃得包括笔记本电脑、茅台酒、五粮液、现金等价值30余万元的财物。

    3月9日下午4时,张某曾

    与两名同伙在四流北路金狮100宾馆门口作案,盗窃了一辆奥迪车内的财物,包括现金3000元,一个相机,一部价值9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以及几条高档香烟,价值总计约15000元。由于张某等人是租用车辆作案,警方通过宾馆门口的监控录像查明车辆牌号,再凭借租赁公司的车辆信息初步确定张某所在的辖区,顺藤摸瓜找到了他确切的住处。之后,警方成立专案组,于6月30日凌晨4时将正在熟睡中的张某抓获。

    妻子有孕,张某后悔贪财

    “他们给我多少,我就拿多少,给我的东西就留着自己用。”张某说,他对茅台酒、五粮液、海参等物品价值多少并不了解,对分赃后获得的财物只想留着自己用,并没有变卖的打算。“我很后悔,对不起我的家人,我不应该做这种事。”张某在谈及家人时十分后悔。

    据了解,张某家中有妻子和一个3岁的儿子,现在妻子怀上了第二胎,已经有4个月了。据警方了解,张某虽然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但是家庭经济情况还可以,足以维持日常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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