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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棚改补偿、奖励政策解读
  • 2011年07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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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1.0的容积率补偿

    据市中区棚改征收办工作人员介绍,市中区房屋补偿标准按照1.0的容积率予以补偿,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不足土地使用证面积的部分,需要补交有关规费(293元/平方米及工料费)后予以补偿;房屋所有权证所载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的,按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偿;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不足1.0的,在补交有关规费(293元/平方米)后,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扣除工料费后,予以补偿。容积率超出1.0的无证房屋,根据房屋建筑结构给予工料费补助。同时,旧房回迁新房,根据结构、楼层等计算差价,旧房价格不低于新房价格的

    90%。

    针对住宅房屋改变用途而实际用于经营的,如果有房产证,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将按照住宅和事实营业价格合计不超过营业房85%的价格进行补偿。但是经营面积,以实际营业面积为依据,给予货币或住宅房屋补偿,不能回迁安置营业房屋。如果是在无证房内经营,只给予无证房工料补助费。

    减轻小面积房屋居民压力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部分棚户区居民有的住房面积仅有几十平方米,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无力购买大面积的新房。针对这部分困难住户,在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意见中,他们可申请住房困难。

    用于回迁安置的住宅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对于旧房原有建筑面积不超过46平方米,且夫妻双方仅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可以向征收部门提出住房困难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如回迁安置给予多层46平方米或高层49平方米的房屋。若要求货币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房屋差价款由征收部门承担,超过的面积由被征收人按规定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这样,小面积住户就相当于置换了一套新房,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压力。

    回迁高层可获赠面积和物业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棚户区不少居民希望仍住在平房里,他们担心入住高层后交不起高昂的物业管理费。

    针对这一情况,市中区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规划方案,对选择小高层或高层住宅回迁安置的住户,给予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如果回迁安置户只选择一套回迁安置房,就奖励8平方米的新房建筑面积;如果选择两套以上(含两套)回迁安置房,就奖励其原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8%的新房建筑面积,奖励的新房面积每套不会超过8平方米。二是对于回迁高层的住户,每户奖励2.5万元物业管理费。

    提前搬家有奖励租房有补助

    市中区对居民提前搬家和租房实施奖励和补助。

    根据市中区棚户区改造的激励措施,居民搬家期为20天,每天奖励2500元,共5万元。根据20天的时限,每天递减2500元。也就是说,在20天的搬家期限内,第一天就搬走,便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最后一天搬走则只能拿到2500元。同时,居民搬家后,回迁的还可根据合法的旧房面积,每月每平方米给予8元租房费,营业房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5元租房费,并根据新房交工的时间,签订协议后一次性付清。

    见习记者 白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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