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好事就应该受到表彰,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让社会正气得以弘扬。如果想要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市民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市民、公安、民政、司法部门举荐。
烟台市综治部门、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均接受市民申请。申请人向上述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供有关线索或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包括受益人提供的证明、目击人提供的证明、事发现场录像或照片。对确无书写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工作人员代为书写申请材料。
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身体受到较重伤害,须立即救治的,申请人向事发现场处警民警提出申请,由处警民警收集事发现场证据。处警民警可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直接汇报,申请启动简易程序。
对于烟台市民在其他地市见义勇为的,由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协调其行为发生地县级及以上综治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