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苑菲菲
去海边玩的游客逐渐增多,众多海水浴场高价服务费的问题也逐渐凸显。13日,记者调查第一、第二和烟大东门海水浴场发现,各浴场对冲凉、伞椅的服务收费高低不一,而且大多不提供收据或发票。如果市民想自带太阳伞和座椅去浴场,还要向商贩交付一定的“场地费”。
>>浴场收费差别大,有的甚至“以貌取人”
13日上午,记者来到第一海水浴场,在浴场附近销售泳具的摊位上,大都写着“更衣冲凉”的字样,商贩们对这项服务的收费均为5元。
进入海水浴场,浴场管理处对更衣冲凉的收费为15元,其中包括寄存5元和押金5元。但单独寄存的价格也是15元。
第二海水浴场和烟大东门海水浴场,则将更衣、冲凉、寄存等各项费用分开收取,每个项目从2元到5元不等,但加起来也在15元左右。第二海水浴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浴场冲凉有香皂、毛巾、洗发水等用品提供,这些用品需要按市价付费。
记者注意到,在各个浴场的沙滩上,都有成排的太阳伞,每顶伞下都放着塑料桌椅或躺椅。一浴红色太阳伞区域公示的收费标准是:躺椅每把50元,塑料桌椅每套50元,但其中只包含两把椅子,每加一把椅子加收10元。而一浴其他地方、二浴及烟大浴场的太阳伞,都没有公示收费标准,商贩们会根据游客的穿着不同,给出不同的价格,比如每天40元,每小时10元或每小时50元。
>>收了钱却不给票,更有摊贩“割据收费”
虽然服务项目挺多,可游客们交了钱之后,大都拿不到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第一海水浴场管理处的负责人董先生解释说,浴场都承包给了商贩经营,有的商贩又将其分包出去,因此收费后无法提供带有浴场字样的票据。
对于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游客们的反应也不一样。有的认为冲凉费用可以接受,但座椅费有点贵。从淄博来的几位游客则告诉记者,挨宰也只有一次,为了玩得开心,只好不考虑这些费用。
记者注意到,有的游客在询价过程中提出,是否能自带太阳伞和凳子到海边来,结果遭到浴场管理人员的拒绝。第二海水浴场的一位承包人孙先生透露,若有人想在沙滩上聚会,需要向相应的承包者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可能被允许。他说:“如果到沙滩聚会,用我们的凳子、水和厕所,收费就要高一些。但如果什么都不用,只用我们的厕所,交上100元就行。”
烟大东门海水浴场的一位商贩也警告记者,若自行在海边聚会,被逮到就要罚款500元。而在他的区域内玩,交上100元就能避免被罚。
>>若被强收“场地费”,可向城管部门投诉
对于浴场收费的问题,第一海水浴场负责方烟台市养管处一位姓葛的负责人解释称,物价局曾在1999年核定了收费标准,当时规定伞椅收费为18元/小时/套,2000年以后便由浴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了。他说:“浴场的收费虽然没有票据,但都是经过了相关部门同意的,浴场每年的人工、保洁、维护等费用多达几十万元,这些都是用经营浴场的钱来支付的。”他还说,为了游客的利益和安全,不允许个人将伞和凳子带到沙滩上,也不允许在沙滩上进行私人聚会。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各浴场的服务收费的确是放开的,但必须明码标价,若有商家违反规定,游客可拨打6675912投诉。
第二海水浴场和烟大东门海水浴场管理方莱山旅游度假区管委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海滩是公共资源,游客可以自带帐篷和伞椅。只要游客不在小贩的伞椅下休息,就不需要向其支付费用,但绝不允许在沙滩上烧烤。如果遇到商贩强硬收费,可以向所在辖区的城市管理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