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将合理确定师生比,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并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同时,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