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13日讯(记者 田卉) 13日上午,菏泽牡丹区各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菏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基层行政村,这些监管站将对行政村50人(含50人)以上参加的集体聚餐进行备案登记。
这些食品药品监管站成立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窗口也将随之前移到乡镇、村委会。基层监管站的成立将逐步把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分解签订到村委会,明确监管责任人,其中对各行政村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监管站须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牡丹区现有人口115万,广大农民是食品药品消费的主体,为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管理,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挂牌成立。在农村办理的婚、丧、嫁、娶等各种聚餐活动,特别是在非经营性场所开展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因参加人数多、活动时间集中,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重要工作之一。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局长孔建彪告诉记者,为确保参加农村集体聚餐群众的健康和生民财产安全,50人(含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需执行申报备案制度。集体聚餐承办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是辖区内食品安全总责任人,专(兼)职炊事人员是食品安全的质量负责人。
聚餐承办人须在集体聚餐前三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备案,村委会接到申报后与承办人签订《牡丹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并填写《牡丹区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接到有关通知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信息员须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
集体聚餐申报地有传染病并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
牡丹区副区长林东说,基层安全监管站将根据牡丹区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由分管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兼任站长,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任协管员。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站成立后,将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各乡镇办事处监管站的工作要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对于各乡镇监管站的工作情况由牡丹区分局检查小组督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