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见习记者 李晓闻) 14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市社会保险稽查部门将从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5个月的定点医药机构专项稽查。
稽查内容包括: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营业人员、POS机操作人员是否持证挂牌上岗、药师是否在岗;是否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存在不按规定限量开药、搭车开药、串换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将生活用品等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商品纳入卡金消费,或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提供卡金交易等行为;卡金消费的销货单据是否按规定详细注明药品具体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销货时间等相关内容;对定点零售药店单笔卡金消费额300元以上或一小时内分次分解卡金消费额累计300元以上的,是否按规定查验并登记持卡人及社保卡所有人有效证件;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卡金消费凭证,或者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或套取社保卡卡金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