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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非法食品添加剂
化工厂赶制“警示”包装袋
  • 2011年07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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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4日讯 (记者 邵琳)“印有警示标识的新包装袋已经到货了。”14日下午,高新技术开发区湖滨化工厂经理孙永军说。根据市经信委要求,临沂所有涉及生产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企业月底前必须在包装上加印警示标识。

    湖滨化工厂是一家以生产工业硫磺为主的企业,而在国家公布的47种可能在食品中添加的非法添加剂名单中,工业硫磺名列其中。

    “接到通知后,厂里连夜与包装袋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设计新的模板。”孙永军说,首批4000只新包装袋已经到货,即将投入使用。孙永军拿出一张新包装袋给记者看,在“湖滨硫磺粉”的商标下面,印有“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警示字样。

    孙永军说,除赶制新包装袋外,厂里还对产品销售实行“实名制”,销售的每批货都必须注明提货单位,提货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每批货的流向可查。

    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工业硫磺经常被不法商人用来熏蒸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等,使之颜色更加漂亮,但是硫磺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毒性,不利于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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