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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被开垦成私家菜园
市民有的支持,有的反对
  • 2011年07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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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被种上了蔬菜。

    有市民反映,枣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里,一块绿地被人开垦成菜园,变成了私家菜园。对这一做法,市民持不同意见,有人认为绿地荒草丛生,不如种点蔬菜;有人却觉得,占用绿地种菜不太妥当。

    绿地中被辟出一块菜园

    7月17日,读者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880110反映,枣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里,有一块绿地被人开垦成小菜园。

    17日下午,记者来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东南角紧挨着一片石榴树的一块绿地里,发现了这个菜园,里面被种上了南瓜、豆角等。和周围的绿地相比,菜园里没有杂草,明显有人打理。

    据记者目测,这块菜园有三四米宽、七八米长。虽然面积不算小,但由于夹在一片松树和草丛之中,不容易被人发现。

    到底是谁在此种菜?记者找到在枣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巡逻的一位保安,他告诉记者,自己不久前才调到这里工作,至于记者所说的菜园,他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是谁种植的。

    这位保安告诉记者,活动中心的植被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记者提出要采访工作人员时,保安告诉记者,工作人员都已经下班。

    甲方:不该占公共绿地

    “前两天我散步时看见过菜园,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市民孙军说,活动中心的绿地属于公共绿地,开垦绿地种菜应该算占用公共绿地,感觉不应该。

    和孙军一样,市民周女士也感觉不该在绿地里种菜。“大伙来这里散步,有时候会从石榴园穿过,和周围的环境相比,这块菜园显得有些突兀。”周女士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每天都会来活动中心散步、锻炼,但很少有人走到东南角,也没注意到有人在这里种菜。市民孙女士告诉记者,东南角虽然有小路,但很少经过那里。

    孙女士说,公共绿地就是以草丛和树木为主,不应该把公共绿地变成私家菜园。

    乙方:吃菜绿化两不误

    采访中记者发现,也有市民觉得在绿地种菜可以接受。市民高先生领着记者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转了一圈,对记者说:“除了大门口有几排房子用于培训之外,大部分地块都是草丛、树木。”高先生说,其实这些草丛里都有小道,但是草长得太旺,慢慢把小道都遮住了,菜园附近又比较偏僻,所以大家基本不往那个方向走。    

    与高先生一样,市民李广铭也觉得种菜没什么大不了。“我觉得绿地种菜和种草没啥区别,种菜的人锄草、施肥,还会让大家觉得干净了许多。我觉得没啥大不了的,种啥不是种。”李广铭说,生活在城市的人们都希望能吃点绿色蔬菜,可是又没地方可种,在这里种点蔬菜也不影响其他人。

    “种上蔬菜既能吃到无污染的菜,又能起到绿化的作用,两不误。”一位市民表示。

    文/片 本报记者 胡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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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并有权对损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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