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张凯) 近日,记者在市区多家加油站发现,多数加油站都存在不主动开具发票或延迟交付的行为。税务部门提醒市民,不开发票可能涉嫌逃税漏税,遇此情况市民可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
15日,市民张先生给记者打电话反映自己在加油站加油未给发票的情况。张先生说,7月15日上午9点左右,自己在黄河十路一家加油站加油,他告诉加油员自己要加20元的93号汽油。加油员收了钱后就开始为他加油,但并未开具发票。当张先生问有没有发票时,加油员表示目前站上只有定额发票,要开机打发票得等几天。事后,加油员给张先生开了一张收据,并表示等收据上的数值凑齐了100元可来加油站换取发票。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加油站发现,小货车、微型车、面包车和摩托车,加油完毕后大都随即离开,基本都不向加油站索要发票,而加油员也不主动开具发票。索要发票的大部分都是驾驶公务车或中高档轿车的司机。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加油后不索要发票时,一位摩托车车主告诉记者,要发票也没啥用,根本没地方报销。而另一位私家车车主则表示,要发票比较浪费时间,他认为索要发票无非是保障自己的利益,油品质量大都没问题,所以没有必要要发票。
15日,记者就加油站不主动开具发票的问题采访了滨州市市区国税局副局长高立军。高副局长告诉记者,如果加油站是明显故意不给开发票,那么肯定就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因为按照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以及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都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都是不合规定的。
据介绍,税务部门对加油站的发票供应是不限制的,有税务登记的加油站应该不存在没有发票或者发票紧张的情况。“很大因素可能是感觉开发票麻烦。”
一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加油站都是安装税控机,一般来说,正常操作的话,不会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但也有加油站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加油机是由人来操作的,一小部分加油站可以通过改变税控加油机“芯片”上的加油记录,使加出去的油在“芯片”上不显示出油记录。税务部门提醒市民,一旦加油遇到不给发票问题可向税务稽查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