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非法养犬,获奖500元
刘先生成为7月1日以来第一个获奖市民
  • 2011年07月1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18日下午,市民刘先生因为如实举报违法饲养大型犬的养犬人而获得济南警方500元奖励,也成为7月1日起第一个获得奖励的市民。

    7月15日,刘先生在居住的小区内发现了一只大型犬,“以前就看到过,感觉放任这么大的狗在小区内太危险了”。于是,他就拨通了济南市治安支队公布的举报电话。

    当天,治安支队的民警就赶到了市中区双龙庄。经调查,张某饲养大型犬,严重影响到了周围群众的生活,而且辖区派出所曾经多次上门进行教育,但张某不予理会。最终,民警当场收缴了这只大型犬,并对犬主人罚款2000元。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凡举报无证养犬者一经核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举报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18日下午,刘先生来到济南市治安支队,从窦庆福支队长手中接过500元的奖励。“自从整治行动以来,很多市民拨打电话给我们提供线索,我们对此表示非常感激。没有广大老百姓的参与,我们的整治行动也不会取得成功。”窦庆福说道。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非法养犬,获奖500元
闹市居民家竟成狗养殖场
小区健身会所啥时被卖了?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