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高倩倩) 18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了解到,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申请高中、中职资格人员可于7月28日至29日两天领取资格证书。
此次证书发放范围为申请高中、中职资格人员(须经现场确认无误),初中及以下资格证书领取由县市区教育局安排。
申请高中、中职资格人员可于7月28日、29日两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德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二楼语办领取。
申请者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相关信息(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领取。
申请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领取证书,过期不候。超过领取时限的证书将发回申请人报名县市区,申请人到县市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