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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出台
  • 2011年07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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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李淼 通讯员 王彤 张立伟 闫鹏)近日,枣庄市物价局联合财政局、教育局,发布了枣庄市大中专院校标准。

    此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公寓收费按照宿舍条件分为四档。每档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位学生每年600元、800元、1000元和1200元。达不到规范标准的,每生每年收取费用不得超过500元。要求800元(含800元)以下档的公寓不得低于公寓总量的25%,确保学生住宿选择的多样性,减轻学生负担。

    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为:每间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人配备床、桌、椅(凳)、橱柜等;每室配备电风扇、供暖设施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每间学生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配备床、桌、椅(凳)、橱柜、供暖设施以及电风扇。

    该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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