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18日讯 (见习记者 李淼 通讯员 王彤 张立伟 闫鹏)近日,枣庄市物价部门要求有关部门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此次涉及的主要有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住房以外的房屋租赁、转让手续费都有了明确标准。其中,转让手续费为每平方米8元,新建房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由转让和买受双方各承担50%。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面积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120元;100~500(含500)平方米的,每次150元;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每次200元;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每次300元;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次350元。租赁手续费含证书工本费,由出租人承担。房屋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降低了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具体包括:建筑工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其收费标准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保障性安居工程减半收取。
枣庄市物价局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和各区(市)物价局,严格执行规定的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性住房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