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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器“搭售”延保服务?
乐购超市“捆绑”服务被指霸王条款
  • 2011年07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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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从乐购超市购买电器,还必须要买延保类服务“乐安保”?市民刘女士和陈先生在购买冰箱和空调时,都按照规定购买了此项服务。18日,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对乐购超市推出的这项服务并不买账,律师称超市此规定属“霸王条款”。

    市民刘女士反映,7月10日,她在乐购超市花费1119元购买了一台TCL冰箱。在购买过程中,超市要求刘女士交纳103元,购买超市推出的延长保质期类的服务“乐安保”,并解释这是规定必须买。刘女士介绍,她根本不想购买此项服务,但是不交103元钱,就不能买冰箱。14日,刘女士把此事反映到有关部门,希望可以通过调解退还103元钱,退掉这项服务。

    18日记者得知,市民陈先生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13日,他从乐购超市买了一台海尔空调,按照乐购超市的规定,他购买了“乐安保”服务。陈先生说,“乐安保”说明中称把原来5年的保修期延长到6年。可是,当他拿到空调后发现,说明书中称保质期就是6年。陈先生说,买不买这项服务都是6年,这就说明“乐安保”实际上没用。因此,他向乐购提出退款要求。

    18日下午,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打通了乐购超市服务电话。乐购超市工作人员解释,在超市内购买电器确实要买这项延保类服务“乐安保”,如果不购买“乐安保”,是不能买到电器产品的。记者了解到,“乐安保”是乐购连锁超市推出的一项延长保质期类的服务。可是,超市的这种消费规定,是否合理呢?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称,这种强制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自主选择产品的权利,完全可以拒绝购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从奎文区消保科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具有自主选择权,超市不应当强制消费者购买本身产品以外的服务,而应该由消费者自主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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