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菲菲
因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宝洁在其官网上宣布召回部分“欧乐-B”漱口水,可港城的大多超市却还在销售(本报曾于18日C10版报道)。回想起先前养生书的下架,同是“未接商家通知”,超市为何不能学学书店的做法,将不合格商品先行下架?
作为销售日常生活用品的超市,对于卖场中销售的商品品质,理应随时进行监测。如此,在发现有国家权威部门通报的不合格商品时,才能第一时间自检并暂停销售。可在宝洁漱口水事件中,超市方面却以“未接到宝洁公司下架通知”为由继续销售,部分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笔者不禁想问,宝洁公司都在官方网站挂出召回通知了,难道非要等各级代理商接到通知,然后再通知超市之后,不知情的消费者们才能避免买到这款微生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漱口水吗?这么个做法是不是不太负责?超市的社会责任感何在?再者说,届时若有太多消费者得知这款产品不合格,都挤到超市要求退货,超市还要费时费力再多办一道手续,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再看前段时期养生书的下架,港城的书店在得知养生书不合格后,次日清晨便将其全部下架,而书店照样也没有收到出版社的下架通知。在30天缓冲期远远未到的时候就自觉下架,这种态度才是一个诚信企业该有的。那些还在等通知的超市,不妨学学书店,将不合格商品主动下架,以免伤害消费者对超市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