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见习记者 刘红) 本报在18日C07版《老师在职成培训班热炒噱头》一文中,报道了不少培训班打着在职老师的招牌进行招生。东营市教育局人事科杜科长表示,已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
东营市教育局人事科杜科长表示,现在社会上的培训班比较复杂,很难界定是在校老师举办培训班还是在培训班教学,不过东营市的老师是绝对不允许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对于有市民反映的老师跨市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目前不在本市管理范围之内,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杜科长表示,《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八不准”守则及违纪处理规定》中“八不准”守则第二条明确指出,不准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主要包括:不得动员或强迫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对学生搞收费性辅导;不在学习时间以外擅自给学生集体补课;不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或兼课等。
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八不准”守则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轻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且5年内不得重新认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了依法解聘或辞退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八不准”守则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照上述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市及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要建立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制度,发现违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市教育局还设立了师德投诉和举报电话:8331318、8327721、8327707,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