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仲爱梅 整理
宋雅红说:
所谓离婚我毫不知情
“2008年至去年,我们一直在谈离婚的事,怎么会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决呢?”宋雅红说,她对离婚判决毫不知情。
宋称,这份判决书错误丛生:宋雅红的“红”被写成了“宏”;杜双华及长子、次子的出生日期都写错了;此外,在原判决书上,宋杜二人的二儿子名字“未改先知”。因为出现在判决书中的名字是2007年3月才在公安局更换的。
据《京华时报》、《南方人物周刊》
杜双华说:
2001年我们已离婚
2001年2月,因为我与宋雅红已分居接近四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我又找不到她,于是便在衡水市中院起诉离婚。当年7月28日,我与宋雅红的离婚判决正式生效。
次子跟我生活后,在学校和各种书面表达上则一致称为“杜泽龙”,我在起诉离婚时也是按照这个名字书写的。长子与次子出生月日颠倒问题也是因两个儿子所有的身份证件都被宋带走,我记忆偏差无法查证所致。 据“万言书”
次子被丈夫“掳去”
这桩婚姻以一种令人不解的方式维持着。对此,宋雅红的解释是,为了二儿子———1998年,二儿子被杜双华“掳去”,“一直不让见”。“开始,我天天去要儿子,他们就是不告诉我在哪……”
2008年,在经过一次心脏病发作、急送医院的抗争后,宋雅红见到了已经十几岁的二儿子。而这时,儿子告诉她:在外面他已经有了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妹。 据《南方人物周刊》
带走儿子实属无奈
次子生下刚半年多,又被她藏起来……原来,宋把次子放在安定门蒋宅口一个妇女家里,说是保姆,实际上是寄养……宋只是偶尔去看望。知道了次子下落,我不可能无动于衷……我就直接把孩子带了回来。
孩子2002年就读于北大附小,2008年升学到北大附中,现已初中毕业,这是完全公开的。“苦寻找不到”何曾有过?是宋雅红从未主动要求见孩子。 据“万言书”
不为争钱争口气
宋雅红一再强调的是,她并不是为了争夺杜双华的财产而来,她要的只是“一个说法”而已———“即便争来家产,我也会给我两个儿子,我现在每年销售收入几千万元,我要这个钱干吗?”
宋称,“他(杜双华)的能量这么大,我也知道,我这个官司赢的希望不大。可我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不然,我10年不见儿子,母亲因为我的事,刚六十多岁就早早地去世了……这些谁来给说理?” 据《南方人物周刊》
都是钱闹的
2009年的夏天,宋雅红……要把长子交给我来负责……宋雅红给我开出的条件是,我给她在京冀郊区买座农场,在北京市区买一栋价值一亿元的写字楼。对这些条件我全部应允。
但我没想到……宋雅红又后悔了,要求再增加五亿现金,我也再次应允。但她仍未满足,又提出了把我公司50%的股权写在她名下的要求,名义上是给儿子的,但在两个儿子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之前,该部分股权由她来实际代持掌控。
据“万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