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赵磊)15日晚上,一名21岁的在校大学生和另外两名男青年乘坐出租车后,不但不付车费,反而对司机实施抢劫。的哥当场逮住一人并报警,另外两人抢了不足百元后逃走。18日,奎文警方将逃走的两嫌犯抓获。
今年21岁的的沈某正在外省一所专科大学读大二,15日晚上10点左右,沈某跟另外两个朋友王某和王某某一起吃饭。10点多,几人酒足饭饱之后,准备打车回到位于南胡村的出租房。
“咱先说好了,打车不给钱。”沈某的朋友王某某说,“他要是不服,就榨他油。”随后,四人在青年路和胜利街路口附近拦下一辆出租车。他们指挥着司机绕着潍坊市乱跑,以便寻找僻静的地方作案。
10点30分左右,出租车行驶到了人民公园附近。坐在后座上的王某某突然问司机,“能去安丘么?”这时候,司机已经从三人之前的行为中,感觉到不太对劲,于是借口安丘太远去不了,可以将他们送到汽车站坐车。
王某某让的哥调转车头,又将出租车开到了新华路和东风街路口。趁着红灯,王某某让司机右转后停下车。这时,王某某从右后座上下来,说要付车费。然后,他绕到了司机旁边,突然发难,“给什么钱,没到我们想到的地方,你还想要钱”,王某某一边说着,一边撕扯着的哥。
此时,几人欲抢夺的哥身上钱财,跟的哥扭打在一起。因为当时几人所处在闹市区,一些路人围了过来,沈某见势不妙,和王某一起翻墙跑掉。最终,王某某被的哥抓住,随后,的哥报警,奎文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将王某某带回。
18日晚,民警又将逃跑的沈某和王某抓获。被抓获后,沈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而竟然只是认为自己就是酒后闹事,根本没想到事情的性质已经演变成为抢劫。
据了解,当时出租车司机被沈某等人抢走的钱不足百元。但是,根据刑法规定,沈某等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