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动员暗示学生参加补习班
  • 2011年07月20日 作者:
  • 【PDF版】

    省教育厅2008年专门下发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强调对有偿家教监管,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通知还特别指出,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

    对违反规定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其荣誉称号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莘县加大对“一金、一费”的审计检查力度
严禁动员暗示学生参加补习班
花钱上补课班还得找人担保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