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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院“千里眼”锁定警车使用
此举全省领先
  • 2011年07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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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0日讯(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 祁云奎 陈茜) 近日,济南市法院系统正式启用了警车监控管理一体化平台,对百余辆法院用警车实行24小时全方位统一监管调度。

    济南市中级法院车管科科长李景龙介绍,济南市法院系统建立警车身份“户口本”,一改过去各基层法院“各自为政”的局面,所有警车须由济南中院统一备案、统一审批。特别是为警车安装了车辆“追踪眼”,利用GPS定位监控系统,济南市中级法院实现了对系统内警车的实时管理。

    另外,只要进入监控系统,便可随时调阅3个月以来车辆的出入库时间、目的地、行走路线等信息。济南市法院系统还引入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将车辆运行情况向中院纪检监察部门上报,并在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干警监督。

    据了解,济南市法院系统对两级法院车辆进行统一监管,此举在省内法院系统尚属首次。目前,济南市法院系统内百余辆警车已全部改装完毕,该系统将在7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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