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0日讯(记者 姜萌) 车险报案电话接通3声以内接听,高峰时段电话接听等待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两分钟。20日,记者获悉,岛城将针对车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出险的态度不热情、到达现场慢等问题进行整治,从车损报案到最后实现理赔,要求一般情况下最长时间不超过3天。
20日,记者从青岛市安监局举办的产险公司车险理赔专业技能竞赛表彰大会上获悉,青岛市从5月28日起针对岛城20家产险公司举行了包括车损查勘损等车险理赔专业技能竞赛,发现保险行业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险公司到达现场比较慢等。
据悉,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将推出《青岛市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指引(施行)》,对广大车主普遍关注的环节时限、理赔流程、查勘定损、支付赔款等都作了细化规定。新规中明确指出,保险机构必须设立并向社会公示固定、统一的服务电话号码,全天候接受报案和咨询。报案电话接通3声以内接听。报案高峰时段,电话接听等待时间不应超过两分钟。客服人员接到报案后,应在5分钟内进行查勘调度,并将报案号、查勘人员的相关信息告之被保险人或报案人。保险机构接到报案后,查勘人员10分钟内要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车辆出险地点是在市内四区和崂山区范围内的,查勘人员应在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定损。出险地点在城阳区、开发区、高新区和莱西等五区市,应6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于一般案件,保险公司应现场出具定损单,需要拆检车辆的,应在拆检完毕后24小时内联系客户。
为提高保险机构的理赔速度,赔款应采取网银等转账方式直接赔付至客户同名账户。对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确认无误,在理赔材料齐全的前提下,3天内赔付。在理赔工作完成后,及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回访率要达到100%,相关回访录音应保存,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管期不得少于5年。另外,对上门投诉的客户,要有专人负责接待,限时处理,常规投诉处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