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0日讯(记者 张焜)一名37岁的男子两次酒后驾驶被查,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3日。20日,办案民警称,他还将面临5年不能考取驾照的处罚。
16日下午3点多钟,临朐交警大队一中队孟凡胜与同事在县城龙泉路凤凰新城路口执勤时,看到一辆微型面包车驶到距离检查岗不到100米的距离时突然向下,接着急转拐进路边被绿化带包围的一条小路上。
“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是无证或者是酒驾。”民警马上追上前去,看到副驾驶位置上一人已经打开车门,而驾驶座上的司机也想打开车门。他当时推断两人可能想互换座位,就招呼同事堵住了两扇车门。面包车司机一张嘴,就冒出了一口酒气。
面对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要求,酒司机仅仅拿出了行驶证,解释说自己前几天开车出了点事故,驾驶证在交警队还没有拿出。在询问过程中,民警测出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民警说,当时他通过司机的身份证号,查出其驾驶证信息。得知男子赵某在6月20日因为酒后驾驶被扣留驾驶证,并不是由于交通事故。“从5月1日开始,从来没有见到过两次酒后的。”民警说。
20日,办案民警称,赵某因酒后驾驶已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按照新修定的道路交通法,赵某还面临5年内无法考取驾照的处罚。据介绍,这也是临朐首次查处一名司机两次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