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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发布维权预警
暑假打工要多留“证据”
  • 2011年07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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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20日(记者 王海龙) 针对暑期打工旺季侵害学生权益现象可能增多的情况,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发布了维权预警:学生打工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保留胸牌、工资条等劳动关系证据,以便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李英支队长告诉记者,学生暑期打工既可以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又能获得一些劳动报酬减轻家庭负担。学生打工的岗位大多集中在酒店服务员、促销员等短期流动性较强的岗位。克扣工资、缴纳押金、以种种借口不退押金、劳动强度较大等是打工学生时常遭遇的问题。对于劳动法规的不了解和维权意识的欠缺,使得许多打工学生遭遇不公平后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在用工市场、职介中心等地发布维权预警,提醒暑期打工的学生首先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防止“黑中介”骗取押金,同时要索要收据和发票。进入单位后,要仔细了解单位情况,查看有无固定办公场所、经营状况如何等。在签订书面协议时,尽量约定工作时间、内容、报酬等,学生工作时要尽量保留用人单位发放的胸卡、个人工作内容等能证明构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学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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