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宁波的刘先生日前通过网络论坛转发了—条报道,内容涉及到江西贵溪市警方,没想到第三天,贵溪警方就派人过来调查此事。刘先生说,报道是网上转载的见报稿,而且对于这个事,“他们的执行力,实在是比较惊人”。贵溪公安—负责人说,他们确实派了警察到宁波与发帖人沟通此事,但发帖人坚持己见,沟通无果。
记者看到:刘先生转发的报道刊登在7月6日的《今日信息报》第A2版,主题为《身怀六甲的女人和两个未成年女儿何时能回到自己的家》,作者署名:齐啸。报道的主要内容是,江西贵溪一户人家遭打砸抢,造成一死两伤,当地警方知道此事却没制止,时隔5个月,打砸人员依然逍遥法外。随后,刘先生把报道转发到一些网络论坛上。
刘先生说:发帖后第三天,江西贵溪警方就找上门来了。“其中一人说,要来抓杀人犯。随后,他们又说是找发帖人,我拿出报纸跟他们说,我只是转载而已。”警方称,这个稿子失实。但刘先生认为,他只是转载,如果要删,也要先看到媒体的声明或更正。后来,警方还让刘先生做了一个笔录,让他保证,今后不再转发这个帖子。而13日的帖子被要求删除。
贵溪市公安局办公室负责人称:对此事不了解,并叫记者“不要掺和这个事情”。贵溪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凯涛说:他就是负责报道上所说案子的领导,刘先生发的那个帖子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所以,特意派民警到宁波与他沟通一下,但对方坚持他的意见,所以沟通不是很成功。
《今日信息报》原稿作者齐啸说:他进行了细致采访,对稿子的真实性负责。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接到关于贵溪警方和报社交涉的消息。
宁波—位律师说:网友转载报纸上的文章或者报道并不违法,退一步讲,即使公民在转载相关内容时对国家机关进行了批评,也并不违法。国家很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据《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