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20日讯(记者 王尚磊 实习生 宋云燕 通讯员 赵长青)20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县城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年底前要安装具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药监局通过QQ视频随时监控药学技术人员的在岗情况。
根据市药监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县城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12月31日前要在营业场所内安装具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视频连线设备,各级药监部门随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抽查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对检查发现或被举报投诉有兼职、虚岗、挂职等违规行为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查实后列入违规名单,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聊城市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任职。对现场检查或视频连线抽查,发现同一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累计3次不在岗的,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