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7月21日讯 (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 何苗苗 孔猛) 19日下午,曲阜市的董先生拿着驾驶证,来到曲阜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工作人员一查询才发现,董先生的驾驶证于2005年2月考取,准驾车型为A2,但5年未审验,已被驾驶证管理系统自动注销。
原来,董先生的驾驶证是由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的,年审也由单位统一组织,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单位不再组织统一年审,他本人又不了解办理流程,就疏忽了。经过工作人员详细说明,董先生这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后悔莫及。工作人员告知董先生,还可以持身份证、已注销的驾驶证、照片到济宁车管所报名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将重新核发新驾驶证。但这样,董先生既要另交一份考试费,又要重新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获发新驾驶证。
驾驶证未按时审验被注销,董先生不能再开车了,出行很不方便,幸好他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发现了问题,到车管所咨询了工作人员。不然,一旦驾驶机动车被查,将面临严厉处罚。据交警部门介绍,日常检查中,经常遇到拿着“死证”开车的糊涂司机。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换证和审验,以免驾驶证“过期”给自己带来不应有的麻烦。
根据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人员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审验一次;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审验一次;此外,还有其他特殊规定。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