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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车死了,还在跑
报废车辆监管陷尴尬境地
  • 2011年07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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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在查车时,有时候会发现行驶在道路上的是无手续、无保险的报废车辆。既然车辆报废了,为何还能在路上行驶?记者调查发现,当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时,交警部门将车列为报废车甚至强制注销,但有时难以掌握这些车的动态,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从而导致部分报废车开上了路。

    报废车上路屡见不鲜

    7月11日上午,泰安交警景区大队大津口中队民警在大津口岭执勤时,注意到一辆黑色轿车在远远看到民警查车后,突然停在了路边,接着车上驾驶员下车掀开车前盖,似乎是在检查车辆。细心的民警觉得驾驶员行为有些不自然,立刻上前检查发现,车身上一处掉漆的地方显出了红色,十分异常。民警上网查询到,该车原来车身为红色的出租车,出厂日期为2002年5月,已达报废期。

    在6月份的一天晚上,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省庄华益路巡逻,注意到路边停放了一辆轿车,一名男子蹲在轿车旁边。由于没有路灯,民警担心此人图谋不轨,上前询问时男子说司机不在,他是车主。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行车证和年检标识信息不匹配,套用的是新泰车的号牌,最重要的是这辆车为报废车。“报废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强制拆解,但有些车主依旧开车报废车在路上跑得欢,他们总觉得车能开就行,只要不被查获,根本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一中队中队长韩建军介绍。

    无独有偶,今年1月19日下午,岱岳区大队夏张中队民警在泰东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中型客车没有悬挂车牌。在调查时车主称该车已多年未使用,民警检查得知该车无行驶证并且多年未年检,属于报废车辆。民警按规定当场将车查扣。

    强制注销难控车去向,报废期显得有名无实

    “既然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就应该按照规定妥善处理,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报废车在路上行驶呢?”采访中,很多市民提出疑问,是不是机动车在二次交易时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是交警部门没有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20日,记者来到泰安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看到新旧不同程度的轿车、货车等机动车停放在市场内,等待顾客来选购。有的机动车驾驶室内张贴着有关该车的介绍:“1995年购置,发动机性能等良好,手续齐全……”后面也注明了联系方式。记者注意到,多数货车等标明了购置日期,而轿车注明车况的较多。“来这个市场交易的机动车都会先验证手续,那些没有证明以及报废的车从来不选择这个地方,也不会通过交易程序。”市场专门从事二手车置换业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二手车市场,目前3至5年车龄的二手车越来越多,但是其中也不免有些超期服役的车辆,而这些车的流向也就成为了关键。有的车主在购买到二手车后,即使使用中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也不舍得丢弃。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私人非营运性质的小轿车并没有报废期限,也就是说对一般普通车主来说,并不存在报废问题。而对于一些有营运性质的车辆,包括出租车,考虑到公众安全,就有着严格的报废年限。但是作为一件商品,并不意味着汽车可以一直使用下去。“对于小型汽车来说,只要验车能验过去,你的车就可以一直开。”泰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民警张莉说,但对其他类型机动车来说,原车主或购置二手机动车的车主在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后,不到交警部门注销,也不到拆车厂拆解,自认为车况良好,依然冒险驱车上路行驶。

    对于报废车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车管所对机动车信息的统计,目前泰安交警部门强制注销1997辆大型汽车、3493辆小型汽车和981辆货车,临界报废的大中小型车辆500余辆。截至7月15日,逾期未年检的大型车710辆,小型28624辆,挂车1694辆。“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车要进行强制注销,而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很有可能是审验不过关,达不到上路标准,但这没有办法强制注销。”张莉对记者说,由于缺少相关措施,这些车辆依然在社会上流动。

    图收益车主多方选择,车辆报废需政策引导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后,有的车主选择了将车送至拆车厂拆解,而有的将车卖给了汽车维修厂,还有的选择自己暂时留着。但在处理机动车环节中,车主获得的收益不同,他们选择的方式也会不一样。“有时候顾客来问收不收报废车,这让我们很为难。虽然报废车的部分零件可以重复利用,但对其评估以及收购后到底有多少价值,这都要靠感觉。”迎胜南路一家汽修厂负责人李先生说。

    “我的是一辆奥拓车,开了有六年,期间也出现过大大小小的毛病,前段时间审车没有通过。想换辆车,也咨询了如何处理掉这辆车,当时汽修厂给600元,拆车厂给400元,后来想想还不如自己先开着,省得卖的车钱还不如打车费用多。”家住七里社区的董先生说,虽然知道脱审的车不能上路,但还是冒险多走一天是一天。“如果还有去年以旧换新的优惠政策,我会毫不犹豫地送到拆车厂做报废处理,然后换辆新车。”

    从2009年12月份开始,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布《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至5000—18000元。但是,目前只有出租车和货车等大型汽车存在报废年限,当这些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时,交警部门会在报废期满之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并告知其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车主会得到补助。而普通家用轿车并不存在规定报废年限,极少有车主主动申请汽车报废。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车主如果到有资质的拆车厂申请报废,工作人员需要审核收回行车证、登记证书、车牌等,还会核查大架号等信息,然后出具报废证明,随后车管部门将按照程序注销机动车的信息。“去年有6000多辆机动车到拆车厂做报废处理,而今年上半年才有1300多辆,以旧换新的政策起到了很大的影响。”泰安市泰山拆车有限公司经理陈爱红说。

    陈爱红告诉记者,有效地促进报废机动车顺利拆解,这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严格审查和监控,政府对报废机动车的优惠政策也需要进一步扩大,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报废机动车驶上马路,危及个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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