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见习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贾军 韩娟) 岛城市民赵先生新买的车轮胎刚用了3天就鼓包,厂家自行鉴定后却认为是赵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的。赵先生想维权,却担心第三方的鉴定结果不利于自己。25日,在李沧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补偿给赵先生100元钱。
19日,市民赵先生在李沧区某汽车配件商店花1千元买了两个轮胎,谁知用了刚3天,其中一个轮胎就鼓起了包,赵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更换,经销商称必须先由厂家鉴定原因。23日,厂家的鉴定报告出来了,称轮胎鼓包是因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属于轮胎的质量问题,经销商称这种情况他们不负责更换。
赵先生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得知如果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鉴定单位进行专业鉴定,鉴定费得由自己垫付,如果鉴定结果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垫付的鉴定费由商家支付,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赵先生此时犯了难:选择委托第三方鉴定既费时又费力,但如果放弃,又觉得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25日,赵先生到工商李沧分局虎山路工商所请求调解。
经过调解,经销商提出补偿给赵先生100元钱,赵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