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见习记者 王衍 通讯员 王文君) 25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德州市将全面实行“涉企收费执收证”制度。各执收单位将亮证收费,杜绝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根据制度规定,执收单位进行涉企收费,除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或税票外,还必须同时出示“涉企收费执收证”。每个执收单位经省以上审批的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都将逐项填列在执收证内。除“涉企收费执收证”注明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收费均属乱收费,企业有权拒交。
实行“涉企收费执收证”制度后,各执收部门经批准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将全部向社会公布,由社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