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17路逍遥子:
阳光港城通卡和市民卡已经并行近一年,最近港城通卡的”退役“风波引来不少争议,同时两张卡还有“凭押金条办理退卡”的规定,这让很多人有点不满意。跟帖:@就是的:
办卡好多年了,有几个还存押金条啊,难道说身份证还不能证明身份了? @烟台人:
押金条保存有难度,建议有关方面,多些人性化管理。@lei:
为什么不能弄一个新的系统,让两卡的业务相通,这样就省下换卡的麻烦了。@123木头人:
如果没有押金条不能退卡,那办卡时交的押金都去哪了?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都在使用两卡,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4ydelta:
市民卡已经从技术上解决了信息记录的问题,一张身份证,可以追踪市民卡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使用状况。既然这样,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市民卡的情况下,应该完善技术,没有必要必须有押金条才能退卡。@秀一草:
一张无法长久保存的小纸片就能决定是否能退卡,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市民:
不能退的押金去了哪里,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问题,能否像政务信息公开一样,在不影响运营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向公众公开押金流向,值得期待。@无所谓:
不管是港城通还是市民卡都有服务市民的功能,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将配套服务做完善了,为了一张薄纸失去市民的信任,有点得不偿失吧。贴文来源:胶东在线 17路空间(17L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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