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25日讯(记者 李凤仪) 25日,记者从菏泽市老龄办获悉,日前菏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5—10个菏泽市“优秀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和10名“优秀养老服务员”活动,报名时间截止为2011年7月底。
据了解,优秀城镇养老服务机构评选范围为注册且运营满一年的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含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评选标准为住养机构规模在50张床位以上,实际入住率达到70%以上;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老年人达到200人以上;三年内无安全事故和服务纠纷事件(正常营业不满三年的除外);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此外,“优秀养老服务员”标准主要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一年以上;服务深得服务对象及其家属信赖;参加过正规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据悉,菏泽市财政每年将会安排专项资金,对2-3个达到一定标准的城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扶持,每个5-10万元,引导其加快发展,期限暂定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