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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高速起火客车曾途经菏泽,菏泽交警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对过境大巴逐车检查
  • 2011年07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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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25日讯(记者 景佳) 25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菏泽要对辖区内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同时在辖区高速路口,对过往大巴实行逐车检查。

    为切实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认真吸取“7·22京珠高速大客车燃烧”事故教训,于2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控。

    《通知》要求,全市各交警大队要对辖区内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客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有关行业标准。对擅自改型改装的公路客运,责令其恢复原状,经营者未恢复原状的,不得从事营运。同时要求,公路客运车辆必须依法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

    据了解,为确保实效,23日起,该支队实行领导带班上高速巡逻、督导制度,对辖区高速路上的过往大巴实行逐车检查,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当日,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孙良刚亲自来到高速公路,对高速公路上下客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督导。

    25日,记者走访菏泽交警市区大队、附属大队了解到,执勤交警开始强化路面管控,对公路客运车辆逐车进行认真检查,凡发现客运车辆超载的,一律从重处罚,卸客分流。各大队还将组织民警全面开展一次针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同时督促各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对驾驶人的长效安全教育机制,有效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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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境大巴逐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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