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热线消息 (记者 伟伟)7月22日,本报A06版《莒南一企业污水染绿水库》的报道引起了多方关注。莒南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责令污染企业停产整改。
22日,本报A06版报道了莒南县洙边镇王家野疃村,一家饲料添加剂厂排放污水,影响到周围坏境,污染了一个小水库,村民担心地下水安全。
25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莒南县洙边镇王家野疃村的该饲料添加剂厂,厂内一片安静,厂房里的设备已停止了运转,只能见到一些原材料堆在仓库里。
“我们已责令该企业停产,要求他们在整改之前不得恢复生产。”莒南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长沈吉宾告诉记者,该局已经查实,该饲料添加剂厂在开工前确未经过市环保部门生产批复。未经过环保部门批复就直接开工,不仅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还给企业带来了麻烦。
沈队长告诉记者,2008年5月,临沂市环保局对这家饲料添加剂生产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作出了环评批复。该企业在未得到市环保部门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私自违规进行生产,目前,莒南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
沈队长说,该企业需取得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且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环评要求后,才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必须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才能正式投入生产。
采访过程中,王家野疃村许多村民告诉记者,县环保部门对饲料添加剂厂已经进行了整治,他们希望,相关部门的监管措施能保持长效,保障村民的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