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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票就上车,不过“安检关”
高速服务区变身“小车站”
  • 2011年07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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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区一间小屋门前摆放着一块注明“旅客乘车售票处”的牌子。

    本报记者 王琳 摄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王琳 见习记者 李小凯)近日,不断有市民反映,在济青高速公路潍坊服务区内,常常有过路客车停留在此拉客。本来是给车辆和乘客休息的服务区变成了“小汽车站”,每天都有不少人到此等候坐车,过往客车对乘客往往不经安检就让上车。

    24日下午两点半左右,记者来到济青高速公路潍坊南服务区,西邻一间不足10平米的小屋门前摆放着一块注明“旅客乘车售票处”的牌子,上有“潍坊汽车总站”字样。“我们这里确实是潍坊汽车总站设立的点。”小屋内有4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女子告诉记者,这属于潍坊汽车总站,是“正规售票点”。每当有客车到该服务区停驻,三名负责售票的女工作人员便会迅速冲上前去,将目的地相同且已经买好票的乘客送上客车。

    但记者注意到,不论是售票员还是客车司机,没有一个人会确认新乘客的身份,更没有对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测,任由乘客将行李塞进车底行李厢或是提进客车厢内。一位女工作人员指着不远处的“办公室”对记者说,这里根本没有地方摆放检测的仪器,而且他们也没有权利查看乘客的包裹,因此安全检测这项环节无奈被搁置。客车司机也同样表示自己没权翻看乘客的私人物品,通常情况下只要乘客随身携带的提包不是过大或者有什么异常,他们就不会过问。

    潍坊南仁湖高速公路服务区分南、北两个服务区,均设置了潍坊汽车总站的“分点”。对此,记者咨询了潍坊汽车总站的谭副站长,他告诉记者,在服务区设立的这两个名叫“接驳站”,其主要作用是作为汽车总站的一个中转站,但是如果有需要, “接驳站”也可以进行售票。

    据记者观察,由于这种简易的“接驳站”无法与汽车总站联网,因此只能向乘客出售手撕票,而不是电脑打印出来的正规车票。“我们这里售票相对便宜。”一位售票女工作人员说,就拿去烟台为例,在汽车总站买票要80元,在这里买只需要75元,尤其对于家住附近的市民来说,不仅方便还能省钱。

    潍坊汽车总站谭副站长表示,“接驳站”隶属于潍坊汽车总站,受汽车总站直接管理,但由于条件限制,“接驳站”内确实无法安装安全检测仪等设备,但“接驳站”工作人员会根据经验对于买票上车的乘客进行目测检查,如果发现有乘客随身携带的箱包有问题,会要求检查。如果客车途中遇到问题,持“手撕票”的乘客和“正规票”的乘客享受的权利是等同的,会得到同样的补偿。

    现场观察

    半小时9位“新客”上车

    4日下午两点半,记者守在南服务区的“接驳站”售票点,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就卖出了9张车票。这些购票的人中一部分是住在服务区附近的市民,图方便来此坐车;还有一部分是乘坐过境车辆,需在潍坊换乘的乘客,图方便不去长途汽车站,直接来在服务区换乘。

    记者以过路的乘客身份向“接驳站”工作人员打听去青岛的票价,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交钱买票,然后便会安排上车。记者提出质疑,“接驳站”怎么知道相关客车是否满员?又能否保证乘坐时间?该工作人员坦言自己确实不知道,不过现在客车这么多,总能找到未满员的,只是不能保证乘坐时间。

    记者在该售票点周围看到,有不少已经购买了车票的乘客,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正站在一旁的阴凉地里等候客车。其中一对年轻男女告诉记者,他们是从别的客车上转下来的,打算去即墨,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马上就来车,他们才买了车票,谁知在这等了将近半小时,也没能上车。不仅如此,由于此处与总站没有联网,除了不能购买正规车票外,还无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与南区“客满”不同,在济南方向的北服务区内,有不少客车上面都有空座,一些司机趁车上乘客下车休息的空挡,便四处“拉客”,询问是否有人上车。一辆莱州到济南的豪华巴车司机告诉记者,像这种“淡期”客车每次在服务区停靠时,车上空座都比较多,还能容纳不少乘客,而且在这里上车只要55元左右,相对从总站出发要“实惠”得多,所以经常有乘客特意到服务区来坐车,他们自然也不会拒绝。

    记者调查

    “接驳站”安全、方便难兼顾

    即使不能像总站一样设备齐全,但是最起码也要具备起码的安全检测设备,万一有人携带危险品上车,那一车人的安全就都成问题了。

    针对市民的质疑,记者采访了运管处客运科的张科长,他告诉记者,潍坊服务区地理位置不是很偏僻,周围居住人员较多,有的乘客直接从服务区上车很方便。此外,一些乘坐过境车辆需在潍坊换乘的乘客,在高速下车后,图方便不去长途汽车站,直接来到服务区换乘,因为服务区确实有这样的配客需要,因此才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与其让一些乘客在此乱搭乘客车,不如由汽车总站在这里设立“接驳站”,为乘客需要提供方便。

    记者调查了解到,汽车总站在高速服务区设立“接驳站”是经过审批的,本身是合理的。但如果其经营本身出现问题则属于管理不善。此外,“接驳站”售票行为也是允许的,在服务区捡客的长途客车,也是客运总站先前与营运车辆单位事先协议好的,并非属于乱载客。

    记者又采访了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济青高速交警潍坊大队民警介绍说,根据规定,高速交警除了依法维护高速公路正常秩序外,凡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违停、上下客、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属高速交警依法查处的范畴。但是高速公路服务区是过往车辆、旅客的休息区,车辆、旅客在服务区里捡客、搭车,不属高速交警依法查处的范畴。

    由此看来,对“接驳站”的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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