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见习记者 苏玉)近日,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乐购超市潍州店在收银时,针对现金和刷卡两种付费方式,采取了对分钱不同的收费方法。现金付费可以将分钱舍去,而刷卡付费时分钱却计入费用之内。
25日上午,记者来到乐购超市潍州店,购买了两单物品,标签价格分别为9.46元和4.81元,并分别使用现金和刷卡付费。在收银时,使用现金付费的物品,其机打发票上显示,折0.06,应收金额9.40元,也就是说,6分钱被舍去了。而另单物品选择刷卡方式付费,机打发票显示应收4.81元,POS签单上也显示交易金额为4.81元,这也意味着采用刷卡方式付费,分钱没有舍去。
为何两种付费方式对于分钱的处理方式不同呢?记者当即询问了收银员,他将原因归结于收银系统的设置问题。
针对乐购分钱抹零“一费两制”这件事,记者随即采访了几名正在购物的顾客,但大多数顾客对于此事并不太关注。而记者采访福乐多等超市发现,现金或者刷卡都可以抹零。
市民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没怎么关注过分钱抹零这事儿,买完东西就走了,没仔细看过小票。再说了,几分钱的事儿,也不在乎。”刚刚付完账的丁女士告诉记者:“真没注意分钱抹零这回事儿,而且自己主要是现金消费,很少刷卡。”丁女士是在记者提到分钱抹零这件事时,才从钱包中拿出小票看看。据记者观察,像丁女士这样买完东西不核小票的人并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