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开始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创业享受多项优惠
大学生创业 最高可贷10万元
  • 2011年07月27日 作者:
  • 【PDF版】

    2010年12月15日,烟台市携手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帮扶青年创业,7人获得22万元创业扶持金。(资料片)

    本报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孔磊 

    个人小额贷款最高提至10万元、每吸纳1人就业可获500元岗位开发补贴、申办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从今年起,烟台市将对在当地自主创业的驻烟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计划5年引领4000名以上大学生实现创业。

    小额担保贷款升至10万元

    据介绍,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烟台还将对贷款利息进行补贴。除国家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用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 

    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并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吸纳就业可获岗位开发补贴

    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大学生,烟台将给予1000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普通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大学生创办企业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予以补贴。

    申办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

    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不受出资额限制,并免收登记费、年检费和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其中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将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烟台市工商局和各区工商分局将在注册大厅设立专用窗口,专门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年内免费参加大型招聘会

    按照计划,烟台将组织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帮扶,5年内大学生创业导师团规模要达到400人以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鼓励大学生网上创业就业,工作人员将对网上创业就业进行认定和扶持,对经认定为网上创业就业人员的,可给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大学生创业企业3年内可免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并发布招聘信息。

    享受3年的房租补贴

    各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要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创业指导培训等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第一年享受10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其他企业第一年享受8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政府将优先采购。 

    对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进入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经批准在创业园或孵化基地以外租用经营场所的,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表现优秀可被录用为企业正式职工
人多车也多,半天不挪窝
毕业生和失业者可免费学技能
大学生创业 最高可贷10万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