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菲菲
地下通道分属不同的部分负责,仅两处地下通道有保安,一些地下通道成为了部分抢劫人员作案的场所(本报曾于27日B15版进行报道)。地下通道本是为了行人过马路更安全才设置的,可如今通道成了部分犯罪分子首选的作案地点,这不仅是设计者的尴尬,也是城市的尴尬。
地下通道,历来是在交通比较发达或比较拥堵的城市中才会设置。既解决了行人交通拥挤和安全问题,同时也起到了美化城市的景观作用。在烟台的繁华街区,地下通道并不少见。可如今,这些地下通道却感到很孤独。
因为通道中部分照明设施的损坏,这里成了一些人解决内急的“公厕”。比较干净些的通道,还有流浪汉在蜗居。于是,这里就没法像大马路一样热闹,也因为走的人不多,通道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选择的作案地点。
按理说,走的人少,对负责方来讲应该更好管理才对。可现状却是,除了定期清扫外,地下通道的管理者对其投入是越来越少。出了事,看上去好像只是管理方的责任。可仔细想想,却不尽然。
按照现在的工资指数,配个保安,每个月至少得多支出一千多元。如果加上摄像头等监控设施,费用就更多了。而地下通道又不像商铺一样有所产出,被负责方冷落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毕竟,谁都不想做折本的买卖。可地下通道是公用设施,在这里出的事成了“三不管”,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打击。
既然有关部门建了地下通道,就该对其负责,好好地对通道进行管理。纵观全国城市的地下通道,管理得当的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特色,那就是———成了地下商业街。像青岛香港中路佳世客、家乐福附近的地下通道,就因为里面的商铺全被租了出去,白天来往的行人也很多,因此像白天抢劫这类的事情鲜有发生。
笔者认为,对于这些地下通道,有商铺的就采取出租运营策略,将所得的收入用于地下通道的安保和维护。而没有商铺的,有关部门也应该划拨专款对其进行维护,鼓励人们过马路的时候走地下通道。人气高了,除了能降低不法分子的作案几率之外,说不定还能像火车站的通道一样,利用墙面做广告获取收入。如此一来,维护通道的费用不就有了?地下通道的管理,其实需要的是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