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合理的土地闲置外,开发企业拿地后闲置的最大动力来自“坐等土地涨价”。人民日报披露的消息称,北京一处2004年8月出让的土地,在长达近7年的时间里,楼面价格已升值数十倍。其间,这块土地还多次被抵押给银行,套现6.5亿元。而在济南,2010年前后,一家在东部拿下一块土地的开发企业,在开发的最后期限前整体转让,账面获利超过3亿元。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不少购房者对土地使用年限这一问题不甚了解,而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对这一问题也有意无意地忽略。
而且由于物权法的配套细则尚未出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物业如何去留尚无定论,业内人士也称目前土地使用年限缩水,对购房者无太大影响,“仅在拆迁时评估价格会受到一定影响”。
本报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