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历下交警在辖区各个路口,对客车超员、乘客携危险品上车等现象进行拉网式检查。一辆从济南开往明水的客车核载31人,搭载了35名乘客,超载4人。根据规定,这辆客车因超载20%以下,将被罚款200元、驾驶员记6分,同时,车上超载的乘客被妥善转移。另据交警介绍,如果超员20%以上,就要罚1000元,记12分。 本报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李晓斌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