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28日讯(记者刘云菲 实习生 刘亚文通讯员 魏晓倩)记者28日从全市女干部成长座谈会上获悉,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要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座谈会上宣读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市将培养选拔女干部,在党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各级人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各级政协妇女委员要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