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30日专电(记者 席敏) 山东省工商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大现场制售食品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类、食用油等原料现场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地区和环节,山东省工商部门将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督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未经处理的“血脖肉”等不合格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据山东省工商局介绍,今后山东省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未经处理“血脖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一律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