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高忠祥 董海徽) 为讨百元旧账,宁津一农民竟失手打死了欠债的同乡。8月2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李某今年56岁,是宁津县杜集镇芦纸房村村民。他2009年卖给宁津镇杨宁村杨某一辆电动车,二人讲好500元成交,因两人关系不错,杨某就先付了400元现金,说好剩下的100元以后再给。事后,李某曾多次向杨某讨要,但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付清余款。
2010年11月16日14时许,李某酒后找到杨某讨要欠款。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铁锨冲着杨某的屁股拍了两下子,杨某坐在地上后,李某又用铁锨顶着杨某的胸口问杨某要钱,这时杨某突然侧躺在地,李某见状慌忙逃离现场。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系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轻微损伤为诱发因素。
作案后,李某潜逃外地。今年4月中旬,李某在黑龙江虎林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事前就知道杨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对此他后悔不已,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付出这么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