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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人以上社区需成立消防工作组
  • 2011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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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2日讯(记者 李虎)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大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泰安市启动消防安全大检查,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

    据了解,按照工作计划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各行政村、城市社区均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有条件的应确定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1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有条件的应配备小型消防车,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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