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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生产粉煤灰小作坊被喊“停”
  • 2011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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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2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磊) 位于菏泽市开发区银河小区附近的一户小作坊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制作工业用粉煤灰,工商部门要求其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活动,并建议该小作坊尽快搬迁。8月1日,执法人员回访发现,该小作坊已经停止了各项活动,正在搬离过程中。

    近日,菏泽市工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开发区双河路立交桥东、纱厂路银河小区附近,有一户小作坊擅自生产制作工业用粉煤灰,每当开工时,都会产生的大量粉尘和噪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使周边居民深受其扰。

    接到投诉后,菏泽市工商局立即组织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监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生产制作工业用粉煤灰的小作坊坐落在较为集中的居民区附近,生产加工场地狭小杂乱、厂房破败不堪、机器设备简陋,一堆原料堆积在院中,随风吹起,四处飘散,该小作坊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确实对周围居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另外,调查还发现,此小作坊并未取得生产工业用粉煤灰的环保评估,不能生产制作粉煤灰,其行为属超范围经营。

    “小作坊开工时间一般从每周五下午六点持续到周日,有时连夜开工,发出的噪音吵得居民不能入睡,由于粉尘过大,家里的窗户一直没敢开过。”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和这所小作坊仅有一墙之隔,小区楼下的地面常年积有一层厚厚的粉尘,让他们苦不堪言。

    据了解,粉煤灰中含有大量的砷、铅和硒等20多种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会对周围居民的呼吸造成极大危害,工商执法人员向小作坊负责人聂某认真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活动,对产生噪音及粉尘扰民问题进行治理,否则不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还建议该小作坊尽快搬迁,当事人如果能够迁址并通过环境评估,工商部门将会尽力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并给予积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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