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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月初至10月底严查公路客运
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
  • 2011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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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刘珍 玉强)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8月初至10月底,全市将组织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高速超载50%的将吊销驾照。

    按照行动要求,高速公路将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主要国、省道每天凌晨2点至5点、8点至12点、14点至18点、20点至23点,将以大队为单位确保一辆警车上路巡逻执勤。行动中,将全面启动省市两级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建立完善电子台账,严防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驶出本辖区。

    交警部门将加强高速公路的管理力度,增加流动巡逻班次,对客车违法停车和行人违法上高速路乘车违法行为多发路段实施重点监控。对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时间占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对疲劳驾驶的,尤其是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要采取警车引导等方式,将车辆引导至附近服务区、收费站,责令强制休息。

    在每月两次的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交警部门将集中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法停车上下客、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对故意损毁高速公路护网等设施进入高速公路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凌晨2点至5点仍在高速公路运行的客运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就近引导至服务区或收费站,责令强制休息;对在高速公路周边定点转运旅客的“黑车”,将坚决查扣,移交交通运管部门处理;对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的,一律依法按照记分处罚,并抄告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对不服从检查强行闯卡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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