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 (记者 张卫建 实习生 王温馨) 在过了7个多月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日子后,8月1日上午,滨城区一男子刘某来到东城区交警大队,主动向警方自首,称“不想再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据了解,事发时刘某刚结婚三天。
2010年12月10日下午4时许,滨城区杨柳雪镇的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驶至滨北办事处凤凰标志附近时,与骑电动三轮车由东南向西北方向行驶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刘某、李某也都受了伤,而李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件发生后,东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调查取证,警方在2010年12月23日出具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由于刘某鼻骨骨折住院治疗,警方一直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故认定后,警方多次通知刘某到事故科接受处理,但刘某一直没有到案。之后,刘某从家中逃跑,警方与之失去联系。
春节前后,事故科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对其进行抓捕。但刘某整个春节都没敢在家中过,因此,几次抓捕都没有成功。
据了解,刘某外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家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死者的赔偿费用。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家属通过初步协商,以刘某家向李某家赔付5万元的处理方式结案。与此同时,警方让家属做通刘某思想工作,争取让其早日到案。
8月1日上午,刘某终于走进了东城交警大队事故科的大门,向警方自首。据刘某介绍,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一直躲藏在不同亲友家里,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听到警车响心里就害怕,他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